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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挺身而起,反抗恐惧

恐惧或许是打击人民自由最强大的武器。而散播恐惧的最好方式,莫过于“杀一儆百”——拿那些敢于发声的人开刀。过去近两年里,我们见识了恐惧代理人的“软”实力:人肉搜索(doxing)、封杀(canceling)、解雇(firing)、断联(ghosting)。我们看到各大高校管理层急于将学生和教职员工推下车轮;帐篷营地被强行拆除,示威者被铐走,甚至图书馆里的无声抗议也被……“静音”了。我们已经习惯看到人们因为发声而被抬离公共空间,和平抗议者被校园警察包围。


如今,我们看到了恐惧代理人赤裸裸的“铁拳”。我们看到拘捕、看到试图剥夺签证,甚至更糟的情况。我们看到全副武装、蒙面的人在街头巡逻,开着往往没有标记的SUV,随时准备在任何地点抓走任何人。


即便那些本来没有理由害怕的人,现在也在理所当然地恐惧。甚至我们这家小报社,自今年一月以来就不断接到要求删除以往采访中人名和报道的请求。这些人没有做错任何事,也没有说错任何话,但他们害怕被“盯上”或申请被拒。我们采访过的人突然担心说错话——即便那句话只是一个与官方说法相矛盾的事实陈述。


最近,美国联邦地区法院(U.S. District Court)法官William Young(已故总统Ronald Reagan任命)的一项裁决,在这个日渐偏向偏执、并看到像Rumeysa Ozturk因在一份学生报纸上撰写专栏而被逮捕的时代,多少带来了一点安慰。


“本案——或许是本地区法院有史以来最重要的一起案件——直接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在美国境内合法居留的非公民是否真的享有与我们其他人同等的言论自由权?本院对此宪法问题的回答是毫不含糊的:‘是的,他们享有。’”


“‘不得制定法律’就是‘不得制定法律’。”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并没有采纳特朗普总统(President Trump)那种带有歧视的区分,这种区分也不存在于我们的历史或司法判例中。”Young法官写道。

他接着写道:


“在仔细考虑了全部案卷后,本院以清晰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认定,国土安全部部长Kristi Noem和国务卿Marco Rubio,与各自的下属官员和特工协同并有预谋地采取行动,故意打压原告协会中非公民成员的言论自由权和和平集会权。”


然而,当人们随意挥舞“反美主义(anti-Americanism)”的威胁——并可随意定义其含义——当他们威胁言论和表达自由,背景却是蒙面绑架者的阴影;背景是被撤回的经费;背景是大学早已软骨化的脊梁,我们该怎么办?


对许多人来说,恐惧依然是真实存在的。


我们能做什么?我们可以投票。我们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且,我们当中的一些人可以做得更多。事实上,那些拥有公民身份的人必须发声,而且要更大声地发声。更坦率地说,那些白人尤其负有额外的责任,因为非白人正被更大规模地刻板印象化与针对。与其像过去两年那样视而不见,现在是时候挺身而出,说出来、喊出来。如果我们不这样做,也许在这一切结束之前,我们所有人都会失去自己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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